全面推出!就在刚才 证监会给了一个沉重的打击
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动员部署会,对证监会系统深入动员和全面部署,扎实推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党委书记、会议主席易会满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重大决策和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模式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要深刻认识注册制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立足中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发展阶段,主动务实履行职责,做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
会议要求,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意见》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努力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规则,推动一批关键问题的解决,应对和化解一批公司风险,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既有力又有效”。
一是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信息披露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两轮驱动”。全面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整治,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完善公司治理长效机制。结合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二是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深刻理解注册制度改革的初衷和使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沪深交易所要向前迈进,坚持板块定位,在上市推进、审核等各个环节承担监管责任。会议机关要加快职能转变,重点做好制度制定、协调、审计监督、发布监督等工作。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严格符合监管要求,做好辅导验收和现场检查工作。
三是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实施退市制度改革部署和《意见》要求,严格规范退市行为,提高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交易所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各派出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坚决打击各种恶意逃避退市行为,严肃处理煽动盯梢、串门等反监管行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充分调动有关方面和地方的积极性,重点推进一批重组、一批改制、一批自愿退出,促进上市公司存量风险有序清理。
根据《意见》提出的“分类处置”原则,四是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查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已经给上市公司时间,督促其整改。各派出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辖区内上市公司的整改工作。逾期不整改或者发生新的职业担保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股票质押风险缓释取得了初步成功,但后续处置仍是艰巨、长期、复杂和重复的。继续坚持控制增量、减持存量的原则,协调推进场内场外市场一致性监管,做好化解质押风险攻坚战的“后半段”。
六是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