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成交超过4.92亿元 招商证券前投资经理杜长江被判处一年半监禁
杜长江私人控制8个账户,与他管理的招商局证券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同步或略晚交易相关股票,116只股票进行衔接交易,累计金额约49255.4万元,累计亏损约394.51万元。
时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99.SH/06099.HK,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投资经理的杜长江,其在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的“老鼠仓”交易额超过4.92亿元,近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使用未披露信息进行交易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交易,俗称“鼠标仓”,大致可以理解为交易者利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在低位开仓,然后利用自己控制的公共资金抬高股价,再利用公共资金将股价抬高至高位,然后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获利的行为。
但根据司法认定,杜长江股票累计成交金额约为49255.4万元,但累计亏损约为394.51万元。
招商证券自查发现杜长江违规将其开除
杜长江,1972年12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博士学位。2007年9月加入招商局证券,在公司研发中心担任分析师;2010年1月,调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金融投资部投资经理,主要负责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工作,直至2014年10月。
杜长江案源于招商局证券公司的自查。
招商证券公司向司法机关出具的《关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个别员工异常交易事件的专项报告》 《关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杜长江违规行为调查及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原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人员杜长江有关情况的补充报告》 《关于原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人员杜长江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等材料表明:
2014年,招商证券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内部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杜长江披露了未披露的信息。具体来说,有两个资金量较大的客户,用杜长江管理的账户买卖股票,重合度分别为78%和94%,而买入时间的重合度约为50%。
同时,招商局证券还发现,杜长江妻子的股票账户有买卖股票的记录,委托来源的IP和MAC地址(大致可以理解为下单的网络地址,记者注)不在招商局证券公司,但委托来源与上述两位客户高度重合。
招商局证券进一步自查后发现,不仅有2名客户,还有7名客户,委托地址有9个来源,与杜长江妻子的账户非常相似。根据公司初步判断,杜长江存在泄露未公开信息的情况。
所以一方面,招商证券“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终止杜长江的投资经理资格”;一方面,他直接调查了杜长江本人。
然而,“在被调查时,杜长江前后做了不同的陈述,试图隐瞒真相”。
2014年10月23日,杜长江被招商局开除,其每月浮动绩效工资和所有年度优秀浮动绩效奖金均被扣除。
招商证券还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等机构报告并记录其调查的杜长江违规和处罚情况。
投奔达晨创投获任投资总监
尽管如此,杜长江还是被风险投资业内知名的深圳陈达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达风险投资)聘为其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并出席公开活动和发表演讲。
湖南广电媒体有限公司(000917。深交所)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全资拥有陈达创投。
证监会对杜长江的调查始于2015年。同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2017年11月6日,深圳证监局对杜长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认定杜长江在招商证券任职期间有以下违法行为:
1.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
2008年4月至2014年5月,杜长江在招行证券任职期间,利用妻子的证券账户违规进行股票交易,扣除与管理导向账户交易衔接的利润3.63万元后,累计获利42.09万元,杜长江疑似员工违规买卖股票累计获利38.46万元。
二、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2010年4月至2014年5月,杜长江在招商局证券任职期间,私自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经营7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股票,但未获得任何收入。
第一次违规,深圳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8.46万元,并处罚款38.46万元;二、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法院二审定谳杜长江录刑一年半
同时,杜长江案也被移送至公安部证券犯罪调查局;随后,公安部指派广东省公安厅办理。
2017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调查局将此案移送深圳公安,深圳公安于当月立案侦查。
同年7月18日上午,杜长江向深圳公众自首。同一天,他被保释候审。
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2018年3月19日,杜长江被深圳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8年5月16日,深圳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同年6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一年半后,2019年12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杜长江认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协议书》。他的供词称,在被招商局证券任命为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负责专用账户投资后,他利用未披露的信息,私自经营了8个证券账户——,均不是招商局公司的投资客户。
杜长江说,他的具体做法是“跟着投资走”。“是由他们管理的公司投资客户需要购买的股票。他们私人经营的八个股票账户(包括他们的一个妻子)也紧随其后。买那些股票;卖股票的时候也卖,就是跟进,跟进。”
这8个账户之一是杜长江的妻子,实际控制人是杜长江本人;他们的朋友或熟人有4个账户;另外,“三个人没见过,他们是招商证券的客户,他们的账户是招商证券的同事介绍给他们操作的”。
一审法院发现,杜长江私自控制8个账户,同步或晚于其管理的招商证券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交易相关股票,116只股票以同样方式交易。同方式交易的股票累计金额约为49255.4万元,累计亏损约为394.51万元。
鉴于杜长江“自首,如实反映犯罪事实,自首,应当依法减轻处罚”;同时,“如果你认罪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一审法院认定杜长江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杜长江拒绝接受上诉。
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